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全面淘汰粘土砖瓦,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台州市发改委、台州市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关于开展<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台发改墙改[2008]129号),部署《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实施情况大检查。
7月1日至4日,各县(市、区)发改局和工商局联合开展粘土砖生产情况大检查。7月7日至11日,市发改委和工商局联合组成检查组抽查了路桥、临海、温岭、玉环、天台、三门等6个县(市、区)。全市总共实地检查了40多家粘土砖瓦生产企业,每到一个企业,检查组都积极宣传《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相关墙改政策法规,以及墙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砖瓦窑主的认识水平;同时还查看生产场地,检查有无生产粘土实心砖坯,烧制粘土实心砖等违法情况,还对有些企业制作询问笔录,拍照取证。
检查发现,尽管《条例》实施已近半年,广大砖瓦窑主都已知道《条例》规定,但许多企业仍在违法生产粘土实心砖。按照(台发改墙改[2008]129号)文件要求,我们对于违法生产企业按法定程序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文件还要求对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处罚,不予通过工商年检,直至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取缔。
本次检查,深入地宣传了墙改工作的意义,极大地维护了《条例》的严肃性,全面地促进了禁产和禁用粘土砖政策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