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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墙改系统实施行政执法全员轮训
发布时间:2008-4-23 11:17:14    点击量:111

前不久,浙江省墙改系统进行了行政执法全员轮训。轮训主要围绕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综合法律知识和《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这是《条例》颁布施行的首次全员轮训。浙江省墙改系统330余名工作人员分二批参加了轮训,墙改工作机构设在发改、建设系统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参加了轮训。
    
  通过轮训使全省墙改系统工作人员了解和熟悉了国家有关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初步掌握行政处罚的依据、方法、步聚以及办理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同时加深了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保护土地和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重要意义的理解,增强了工作信心,为全面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加强墙改系统队伍建设,实现依法行政、依法墙改奠定了基础。
    
  轮训期间,省法制办组织了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省新墙办组织了发展新型墙体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对考试合格并符合条件的学员,将由省法制办颁发执法证书,获得执法资格。
    
  轮训班结束后,参加培训人员一致认为,此次培训是近年来墙改系统举办的一次较为全面、系统的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培训,对在全省墙改系统工作人员中普及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及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必要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来源:中国建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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